能源招标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柴达木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配套电源项目(光储部分)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25-07-09  浏览:0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柴达木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配套

电源项目(光储部分)土建及机电安装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黄河水电物资 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或发包人):黄河智慧能源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由黄河智慧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投资建设,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规模:中国柴达木绿色微电网算力中心配套电源项目(光储部分)位于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格尔木市南郊区,距格尔木市以南约15公里。光伏场区地形相对较平坦、开阔,场区海拔高程在2950m~3000m左右,场地南侧为昆仑山脉,场地西侧为G109道路,对外交通条件便利。

本项目直流侧装机容量121.8672MWp,交流侧装机容量81.6MW,组件采用单晶双面615Wp组件与IBC480Wp组件,固定式支架安装,共26个子阵。根据电站布置情况,每3-4台10kV变压器并联为1回集电线路,每回集电线路容量约9.6MW~12.16MW,共以8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配套新建的10kV开关站。

本项目储能系统容量为80MW/320MWh,由32个2.5MW/10MWh储能单元组成,每个储能单元包括2500kW构网型储能变流器、1台2.5MW升压变压器及10MWh电化学储能电池。经10kV升压变就地升压至10kV后,以8回10kV集电线路接入10kV开关站,每回容量10MW/40MWh。

本项目设置单机额定容量2MW柴发12台,10kV并机母线采用单母分段接线型式,每段母线接入柴发6台,设置10kV送出线路1回,分别接入开关站10kV母线。

10kV开关站母线采用单母分段接线,每段10kV母线规划4回光伏发电进线、4回储能进线、1回站用变兼消弧线圈进线、1回母线PT间隔、2回10kV出线,本期一次建成。

项目整体进度:计划2025年8月15日开工,2026年2月28日工程完工,具备投运条件;尾工期: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开工令时间为准。若实际开工日期与计划开工日期不一致时,净工期不变。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121.8672MWp(直流侧)光伏阵列、10kV开关站及储能系统相关施工内容。

(一)光伏子阵区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招标范围内工程的施工、检测试验、验收、消缺处理等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

(1)土方工程:场地平整;

(2)场内检修道路:碎石道路39550m2;

(3)网围栏工程:网围栏6400m;

(4)完成与本工程相关的其他临建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承包人应承担合同范围内材料及设备的到货验收、卸车,场内二次运输、安装、调试、启动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并配合第三方检测单位完成设备的到货、施工过程、投运前后的检测试验等工作,还应参加发包人认为有必要参加的有关设备的出厂验收等工作。

(1)支架基础及设备基础施工

1)固定支架钢管螺旋桩基础:钢管螺旋桩(Φ76×5,长2.2m/3m等,Q355B),共约66240根;

2)10kV升压箱变及集成式逆变设备基础:PHC-400-AB管桩,长4m,约312根;

(2)光伏发电单元电池组件支架安装:

1)固定式组件支架:4644套(2*13/2*26支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定);

(3)光伏电池组件安装

1)单晶双面组件(615Wp):约187200块;

2)IBC组件(480Wp):约14040块;

(4)10kV箱式升压变电站及集成式逆变设备的安装、接线、调试、试验;

(5)所有线缆、光缆的敷设、光缆熔接、电缆头制作及试验;

(6)接地工程:子阵区接地网及设备接地、接地电阻测试;

(7)其他

1)10kV箱式升压变电站、集成式逆变设备周边平整;

2)电缆防火封堵;

3)消防器材;

(8)调试、试验及启动试运行

与上述设备有关的部分装置性材料、设备、器具及安装消耗材料的采购。

3.治安保卫工作:本项目治安保卫工作由承包人负责。

由承包人负责在网围栏大门处设置2个检查站,每个检查站设置1座值班室、1座生活用房。

(二)10kV开关站

1.土建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生产区建筑(含储能设备基础)

(2)生产区给排水

(3)生活区暖通

(4)生活区建筑

(5)接地系统

(6)其他工程

(7)站外道路

(8)零星工程

2.机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以下所述机电各系统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转、移交及移交前的维护管理等工作。

(1)10kV配电装置

(2)站用电系统

(3)储能系统设备

(4)柴发系统

(5)控制及直流系统

(6)火灾报警及安防视频监控系统

(7)通信系统

(8)线缆、防火材料及接地

(9)其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 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亏损、破产状态。应提供经独立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报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纳税人资格证明。

(4)投标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6)投标人没有处于 及 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3.2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承装和承试类电力设施许可证。如投标人不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可委托具有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企业承担试验工作,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托承试单位资质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6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 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

(4)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同时具有以下业绩:

①具有至少2项单个项目装机容量不少于100MWp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

②具有至少1项容量不少于100MMh的储能系统施工业绩(附合同复印件,首页、服务及工作范围页、签字盖章页)

(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7)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必须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8)投标人拟派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且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9)本项目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方在册人员,并提供由国家社保机构出具的委托代理人的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若法人投标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10)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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