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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平置业分公司餐饮食材类采购(2年)框架协议项目招标公告
2026-03-13  浏览:0
 昌平置业分公司餐饮食材类采购框架协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肉类、禽类、水产、蔬菜、水果、蛋、豆制品、副食品、调料、米面粮油等食品原材料及耗材的采购。服务期2年。
 
规模: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常兴庄264号华能培训中心院内,现设有A、B楼自助餐厅2个(餐位分别为50个、210个),包间6个,A、B楼后厨各一个,正常接待能力约260人,最大接待能力约300人。B楼同时设有员工就餐区,餐位40个,用餐人数约45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2.2业绩: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3个或3个以上餐厅(职工食堂餐饮或超市)供货类似业绩,且每份业绩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服务内容、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3年的食材供货服务项目管理的从业经历并提供证明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面、体现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名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若合同未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需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1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20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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