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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黄台发电公司7#炉电除尘后区域安全治理招标公告
2026-03-26  浏览:0
 黄台电厂7#炉电除尘后区域安全治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
 
2.2 规    模: 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7号炉电除尘后区域安全治理。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黄台电厂7号炉电除尘后区域安全治理标段包1。
 
2.4 服务地点: 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1888号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
 
2.5 服 务 期: 具备施工条件后30日内完成。
 
2.6 招标范围: 本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黄台电厂7号炉电除尘后区域设施楼梯栏杆、步道、管道支架、2台脱硫吸收塔表面、钢结构、楼梯、步道表面防腐治理约27000平方米;空气罐外表面喷涂气凝胶保温涂料进行治理约150平方米;蒸汽管路、疏水管路等水汽管道保温层破损严重处进行治理更换约3300平方米。最终以实际工作量据实结算。投标人自行搭设施工用脚手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2项防腐保温工程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包括首页、签字盖章页、能体现合同相关具体内容的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4月01日17时00分止

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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