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鼎庄园酒店商业楼完善及续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弘鼎庄园酒店商业楼完善及续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弘鼎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弘鼎庄园酒店商业楼完善及续建工程设计-施工-采购EPC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张家口市桥西区。本项目为原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重整续建工程,弘鼎酒店主体框架已完成,原总体规划为建筑面积40,952.85平方米的商业资产,其中主楼地上12层,地下2层,副楼地上5层,地下一层。续建完成后交予招标人进行招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弘鼎庄园酒店商业楼完善及续建工程的规划报批配合、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为:①规划及设计:方案设计及优化、公区精装设计、景观设计、施工图设计及优化、各专项工程的深化设计服务、施工期间的指导和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内容:包括主体(含基础、地下室)续建、结构、安装(暖通、电气、给排水等)、室内外管线综合、消防工程,驻场服务等配合工作,。②施工:本招标项目施工图所载明的建筑安装工程和室外总体工程的施工,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铝合金门窗、外墙涂料、栏杆工程、百叶、入户门、防火门、公共位置装修、景观绿化、园建工程;单体普通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消防预埋工程、智能化预埋工程、公共装修水电工程、景观水电工程、室外强弱电工程、室外雨污水管网工程、电梯工程、永久供电工程(含方案报批、图纸设计、出图、施工、竣工验收、通电、移交 等)、中央空调;具体内容以招标图纸、审核后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通知为准。不包含楼层客房、附楼、商业楼的精装。③采购:本工程施工范围所需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保证各项功能正常运转。
2.4 质量标准: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规定及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 270 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报批、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发包人的要求提供的相关服务工作等,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含施工材料采购),配合发包人完成设计手续及施工验收等相关手续工作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即投标人),且牵头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实施。
3.4 项目经理要求: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投入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设计负责人与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5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对投标人(包含联合体其他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以招标人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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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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