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项目
二、需执行的标准规范:
电池须为荷贝克原厂全新正品,符合VDE0510 T3,EN50272 T3,IEC60254-2欧洲电池标准、GB/T7403.1-2018《牵引用铅酸蓄电池》等相关标准。
三、采购产品具体要求:
拟采购供应商须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具有TLD TPX-100-E车型的官方维修授权或资质,维修人员持有民航特种车辆维修资质证书。
2.具备对电池充电接口的改装能力,使车辆满足后续国标充电口充电的相关要求。
3.满足TLD TPX-100-E车型电池与系统的匹配。必须为原厂同型号电池:荷贝克(Hoppecke)6HPZS840的80V/775Ah铅酸电池,符合民航局专用设备通告中编号AG16-089的配置要求。
四、交付或实施时间:2026-07-01 交付或实施
2.故障响应时效:24小时内抵达现场处理,具备快速备件保障能力。
六、验收标准:
1.试运行时各项性能指标满足合同要求。
2.调试和试运行时出现的问题已被解决至国航认可。
3.已提供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七、其他
本项目拟中选一家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