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689)
一、 招标条件
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吉利风电场和平营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改造项目已批准,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 2.2 项目规模:吉利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和平营风电场装机容量49.5MW。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吉利风电场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成供货正式开工后45日内竣工,因不可控因素(电网工作票审批、测试条件不满足要求)或采购方要求影响,经双方协商后可适当延长。三方涉网试验时间单独计算,不包含施工工期内。 (2)和平营风电场开竣工时间为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供货,投标方在收到招标方通知后90日内竣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吉利风电场和平营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改造(CHDTDZ046/16-QT-68901):(1)吉利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改造,主要包括:升级、风机能管平台程序升级、风机及全程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功能联调测试、第三方机构检测等。改造后的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功能应满足当前电网涉网性能要求,施工工艺性能要求应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 (2)和平营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改造,和平营风电场风电机组为GW87/1500风电机组33台。目前风电机组不具备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功能。针对目前风场设备状况及新增设备,由投标方出具技改方案及出具施工图纸,确保和平营风电场具备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功能,并经过电网公司认可,检测报告及结果在蒙东电网及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机构完成备案认可。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自动控制装置及配件-吉利风电场和平营风电场一次调频及惯量响应改造】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 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新能源场站一次调频惯量响应改造业绩。并提供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四、
项目 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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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