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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日期:2021-07-07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项目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项目
品目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行政区域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公告时间 2021年07月06日 18:4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预算金额:138.6785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8.6785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证件研究室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燕国工程咨询 (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一单元611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1.21.3预算金额:1386785.00元。
1.4最高限价:1386785.00元。
1.5采购需求:
注:本项目共一个标段,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段内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投标文件将按无效处理。具体要求等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6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投标人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自报最短完成期限)。
1.7交货
★1.8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扫描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2.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1.2.2提供2019或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4.1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4.2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0年0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1.6.1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1.6.2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时间:2021年7月7日09时00分至2021年7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1年7月7日至2021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燕国工程咨询 (临沧市临翔区恒基广场一单元611室)
3.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
★3.4未按规定时间及获取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规定时间及获取方式要求见本公开招标公告第三条)。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4.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7月29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
4.3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mof.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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