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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港港外危化品配套堆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1-09-03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青岛港港外危化品配套堆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公告发布日期:2021/09/03 15:38:15 项目名称:青岛港港外危化品配套堆
青岛港港外危化品配套堆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2021/09/03 15:38:15
项目名称: 青岛港港外危化品配套堆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
工程地点: 黄张路东北侧、中海油(青岛)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北侧、辽河路西南侧、二环路东南侧
资金来源: 国有(非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自筹100%
招标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其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 工程类别: Ⅰ类工程
本项目总投资额: 487000000元 工程造价: 230000000元
结构形式: 钢结构 工程规模: 22.4667公顷
计划文号: 2105-370211-89-01-29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37____ ______-____
建设单位: 青岛开投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联系人: 董晓妍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806394577
代建单位:
代建单位联系人: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招标单位: 青岛开投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单位地址: 青岛西海岸新区庐山路57号
招标单位联系人: 董晓妍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806394577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世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邱曦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18563928273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21053702118901294521 房地产产权人: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招标代理资格: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位于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张路东北侧、中海油(青岛)重质油加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西北侧、辽河路西南侧、二环路东南侧,厂区占地面积约 337 亩。项目厂区内计划设置危险化学品实验室、查验区、危化品拆 装箱功能区、危化品仓储区、危化品集装箱堆场、防爆仓储区等区域,厂区内建筑物总建筑面积约2.2万平方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最大单体面积约3200平方米,最大单体单体高度约9m,最大跨度36m。(实际建筑面积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标段名称 规模 标段内容 招标控制价(元)
青岛港港外危化品配套堆场项目(方案及初步设计)22.4667公顷本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以及提供建设所需的技术支持和后续配合服务等工作。1555548.28
二、投标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两个资质:①具有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②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资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二家。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工程投标。

五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六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七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时必须上五年度具有一项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堆场面积为20万平方米以上的危险品或集装箱堆场项目。
八 、招标文件的获取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九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青岛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十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第一开标室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1-09-24 09:00
十一 、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本项目为带方案招标。
3.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4.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或异议提出人对招标人的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向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交易指导科(0532-68976511)投诉;投诉事项未提出异议的,将不予受理。投诉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5.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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