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州公安局高原体能训练恢复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西州公安局高原体能训练恢复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海西州公安局(202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海西州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青海凌星公招(工程)2021-089
标段 发包内容:新建高原体能训练恢复中心,面积1350平米,设置有氧休息室、恢复训练室、减压室等各类功能用房。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控制价:6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 没有在 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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