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同正工程项目管理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业主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汽车邮路外包服务项目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TZ22-03-059
3、项目概述:本项目采购沈阳邮区中心一级干线运输线路10条,项目年预算3787.1万元,服务期2年,总预算7574.2万元。
4、招标内容:
本项目分4包,各包组兼投兼中。
| 包号编号 | 包组名称 | 线路(条) | 预算(万元) | 
| 001 | 沈阳至长春、吉林、白城、四平、锦州至长春 | 5 | 1037.6 | 
| 002 | 沈阳至通辽 | 1 | 1357.6 | 
| 003 | 沈阳至赤峰 | 1 | 1845.6 | 
| 004 | 沈阳至郑州、武汉、长沙 | 3 | 3333.4 | 
| 合计 | 10 | 7574.2 | 
本项目以每条线路主力车型预算单价作为最高限价如下:
001包:
|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 基础运价 | 价格权重 | ||||||||
| (元/趟) |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长春 | 314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2290 | 95.4%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吉林 | 42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2881 | 1.0%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白城 | 65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4642 | 1.4%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四平 | 216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744 | 0.6%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锦州-长春 | 554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4107 | 1.6% | 
002包:
|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 基础运价 | 价格 权重 | ||||||||
| (元/趟) |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通辽 | 303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2228 | 100.0% | 
003包:
|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 基础运价 | 价格 权重 | ||||||||
| (元/趟) |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赤峰 | 498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3315 | 100.0% | 
004包:
| 邮路属性 (一干/二干/邮区) | 组开单位 | 邮路名称 | 邮路里程(公里) | 主力车型 (米) | 主力车型 (吨) | 单程/往返 | 车辆权属(自有/社会) | 拦标价格 | |
| 基础运价 | 价格 权重 | ||||||||
| (元/趟) |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郑州 | 136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8999 | 18.5%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武汉 | 1860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1733 | 25.5% | 
| 一干 | 沈阳邮区 | 沈阳-长沙 | 2107 | 13 | 20 | 单程 | 社会 | 13059 | 56.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预算共计7574.2万元整,最高限价详见上表,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报价为各线路主力车型,非主力车型使用时,结算运费=主力车型×车型系数。车辆折算系数见下表(主力车型系数为1):
| 车型(米) | 9.6 | 13 | 17.5 | 
| 系数 | 0.75 | 1 | 1.06 | 
(4)设立运费-油价联动机制:当结算周期内加权平均油价变动超过区间【-10%,10%】时,触发运费-油价联动机制,当期结算油价进行调整。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范》运费-油价联动机制解释说明。本项目基准油价0号柴油8.59元/升;油价因素在测算费用中的占比,本项目设为40 %。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2019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19-2021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
6)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今1个累计结算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邮政或快递物流业务委托运输业绩。
7)车型及数量:投标人能够提供自有运输车辆10台(含)。投标人提供的车辆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均视为自有车辆):
(1)投标人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投标人或投标人 所有,即提供登记在投标人及其 名下的车辆);
(2)投标人的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所属关系,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子公司、控股公司所有);
(3)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所拥有的车辆(此种情形,投标人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相关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且提供证明材料须证明车辆属于相关企业所有);
同时,须提供每台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且车辆年检全部合格,符合国家规定技术标准。核标时如发现存在伪造车辆信息的企业,直接剔除其投标资格。
8)投标人以及提供车辆的投标人子公司、控股公司、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法人和非自有车辆的所有人均必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复印件。
9)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13)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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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hinapos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