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邮通建设咨询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同城业务 小型冷链前置仓建设项目(第五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项目
2、招标编号:SHYZCG 2022—146(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YT20202200762ZB)
3、项目概述:对同城业务 13个商投部小型冷链前置仓建设进行采购,项目预算97.93万元。
4、招标内容:
1、对同城业务 12个商投部小型冷链前置仓进行建设,分别为10㎡商投部5个(浦东新区北艾路910号、普陀区中山北路2134号、静安区沪太路129号、嘉定区大治路620号、金山区红旗东路179号),20㎡商投部5个(徐汇区百色路1218号、长宁区淞虹路838号、杨浦区黄兴路8号、宝山区杨南路2065号、奉贤区解放西路459号),30㎡商投部2个(闵行区航西路18号、青浦区清河湾路1150-92),配置制冷机组、吊顶式冷风机和制冷、电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预算为 89.21 万元,;
2、对同城业务 崇明商投部(20㎡,小漾村漾东885号)小型冷链前置仓进行建设,配置制冷机组、吊顶式冷风机和制冷、电控系统及相关配套设备,采购预算为 8.72 万元,(含税价,包含供货及安装的所有费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
(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或高于“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中各项单价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应符合ISO 或国家其他相关质量认证体系标准要求。
2、允许制造商或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代理商必须提交制造厂商提供的针对此项目的销售授权书和授权销售制造厂商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冷设备)的证明材料,同时制造商或代理商皆需具有从事冷链仓建设配套安装施工的专业能力。
3、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类似项目建设案例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
5、须在本市设有常驻维修服务点或办事处,配置熟悉机械、电控、设备等方面的维护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设立,并配备相应的人员。(承诺书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或转包。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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