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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有限公司北京南方明珠酒店餐食加工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4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北京南方明珠酒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北京南方明珠酒店餐食加工

中国南航集团进出口贸易 受广东南航明珠航空服务 北京南方明珠酒店(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对北京南方明珠酒店餐食加工及餐饮服务外包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项目简介

1.1 招标项目

1.2 项目编号:CZ2023010264

1.3 项目类别:服务类

1.4 资金来源:明珠预算

1.5 招标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预算:1374万元;其中2年外包人员工资奖金预估为942万元(此金额为测算数据,不作为计算加成服务费依据,具体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为准)。

采购内容:投标人承接招标人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南航城4号楼(面积为81387.56㎡)北京明珠酒店餐食加工及餐饮服务外包业务,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提供员工餐厅、自助餐厅、零点及包间提供餐食加工以及服务保障工作等关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为招标人提供餐食加工及餐饮服务工作,餐食加工及餐饮服务工作区域范围为招标人所属的(

结算周期

费用组成

加成比例

(限价)

备注

按月结算

总服务费用=【外包人员工资奖金*(1+加成比例)+专项成本】*(1+税率)

工资奖金:包括岗位工资、绩效(计件)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

加成比例:以合同签订内容为准。

专项成本:包括社会保险、意外险。

如有缺漏或超过加成比例(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10%

投标人需依法缴交各类税费、保险费用等

注:1、以上预算均为含税预算。因国家税务政策变化导致增值税率发生变化时,按新的增值税率执行,协议价=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1+新税率)。协议签订时的不含税价=(协议约定的含税价、价外费用)/(1+协议签订时适用的税率)。

2、本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加成比例(限价)的报价,将导致投标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招标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招标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3、本项目采用投标加成比例,有效报价范围:0%≤投标加成比例≤10%,要求投标加成比例最多保留2位小数(对于小数点后第三位及之后的数字,无论大小,直接舍去)。投标人只能报唯一的投标加成比例,不得有选择性的报不同投标加成比例,且投标加成比例超出有效范围的将视为无效报价。例如,投标加成比例填9.31%时,即总服务费用=【外包人员工资奖金*(1+9.31%)+专项成本】*(1+税率)

4、本项目服务费用按月度结算,招标人以每月实际产生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即:岗位工资、绩效(计件)工资、以货币形式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加上每月实际结算给投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的加成费用;加上专项成本为因项目实际产生的意外险以及投标人按国家规定购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加上税费(包括外包人员工资奖金、专项成本、加成费用总税金),以上费用合并为向投标人支付的总服务费用,即总服务费用=【外包人员工资奖金*(1+加成比例)+专项成本】*(1+税率)

1.6 【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餐食加工及餐饮服务外包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南航城4号楼北京明珠酒店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年,具体起始时间以双方签署合同内容为准。

1.8 本项目只接受在 或招标人于本文件中指定的网站下载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 投标,须取得总公司的授权。(注意:须提供 、总公司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自身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材料外以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授权文件请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五要求填写。)

2.2 分支机构( )以自己名义投标的,不得使用法人(总公司)的资质与业绩。

2.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实体,应当主动回避,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已划分标段的)或本项目投标。分支机构( )与法人(总公司)、同一法人(总公司)下设的多家分支机构( )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注意: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或报告)”,或者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出黑名单或失信主体名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以上两项证明材料可一并提供或择一提供。如择一提供,视为投标人承诺均不在两项名单中;任何时候,如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发现投标人在任一名单内的,视为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本款规定的材料。

2.5 被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6 被列入南航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法人(总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中任一主体被列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另一主体同样受此限制。

2.7 递交文件的供应商之间在本项目过程中

2.8 投标人须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局网站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提供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任一天)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一份。】

2.9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评标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招标人保留审查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原件的权利,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3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

备注: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并缴费成为正式会员后登录网站会员区可查看招标公告、招名方式或下载报名表格等详细内容!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咨询联系人:李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cs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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