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以竞价采购方式为市域(郊)铁路成眉线工程眉山段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工区项目经理部采购一批不锈钢水箱。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建设工程资金用于本次竞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市域铁路眉山线眉山段机电由成眉分界线YDK24+765.000起,经视高站、南天府公园站、乐高站、黑龙滩站、岷东新区站、眉山北站、音乐广场站,止于眉山市眉山东站,线路长39.86km,4A编组,最高时速160km/h。前6个为高架站,后2个为地下站,最长区间为黑岷区间长度8.568km,最短区间为音眉区间长度为 2.1017km。主要专业工程:低压动力照明工程、给排水与消防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设备区)、轨行区声屏障安装专业等。
2.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 第二工程公司市域(郊)铁路成眉线工程眉山段机电安装及装修施工工区项目经理部所需不锈钢水箱。
2.3.采购数量:
2.4.交货时间:按需方要求及工程施工进度以
2.5交货
2.6.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详见第三章
2.7.计量及验收: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8.响应保证金:本次竞价需缴纳保证金 5000 元。支付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响应人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响应人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响应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竞价项目名称及编号,响应保证金统一由集采平台收取到统一账户。
2.8.1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竞价采购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价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情形。
3、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价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3.1.竞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2023年至今304不锈钢水箱原材材质书至少1份,水质监测设备、消毒装置应提供国内具有CNAS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至少1份。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竞价,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3.2.竞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授权代理证明文件。
3.3.供货业绩要求:竞价响应人应具有2023年至今类似工程使用不锈钢水箱业绩1份,并评价良好(代理商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万元以上(需提供供货合同等证明资料,提供合同应明确显示合同金额、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商业与社会信誉,不存在下列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