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上清寺办公区房屋维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重庆联盛建设项目管理 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业主上清寺办公区房屋维修改造项目项下的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业主上清寺办公区房屋维修改造项目
二、项目编号:YZGZ-25-25
三、项目概述:该项目坐落于上清寺邮政大院内,房屋始建于上世纪70年代,历史悠久。整体建筑采用木质结构,因而修缮工作面临较大难度。
四、招标内容:采购工程施工单位。具体工作内容、工程量以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详见下表:
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元) | 总价限价(元) | 备注 |
1 | 上清寺办公区房屋维修改造施工 | 1 | 52601.66 | 174785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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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本项目仅有1个分包。
(2)本项目/包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含单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项目经理具备相应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二)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同时还需提供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截图,未被中国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承诺函与截图均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三)投标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四)投标人需提供一个130万以上民用建筑工程项目的业绩(提供该业绩的发票及该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p=51,42&a=cjfb)发票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五)2021、2022年、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不亏损。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至少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2021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2023年之后成立的公司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六)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1.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必须已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1.2项目经理承诺要求: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经理按注册建造师的相关规定到岗履职和未被禁止参与投标。
2. 项目技术负责
3. 主要管理人员:投标人自行承诺中标后在签订合同之前,须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组建施工项目部,配置项目管理班子,出具任命文件。任命文件应当明确施工项目部的职责、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相关岗位管理人员应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岗位证书,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中标后不能满足该要求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投标人依法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4.委托代理
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投标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人员要求特别说明:
(1)上述要求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扫描件(原件或复印件的扫描件均可),扫描件须清晰可辨,有一条不满足,则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4年12月至 2025年5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本单位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七)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列入业主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与本次招标。(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十一)投标人须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并按要求签字盖章。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详细了解项目情况请联系如下人员: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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