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庐山市高铁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庐山市峰德新区排水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庐山市高铁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及庐山市峰德新区排水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一期)钢筋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基本情况 2.1 项目编号:JXTC202513014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具体详见第五章 供货要求,一个标段; 2.3供货期:庐山市高铁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暂定供货周期8个月,庐山市峰德新区排水及配套管网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暂定供货周期12个月; 2.4 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 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就本项目结算金额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为止(以合同最终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合同金额2000万元(含)以上的钢筋供货业绩; (4) 信誉要求:投标人最近三年(2022年7月1日-至今)内无不良记录和重大违纪行为,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1)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书、材料须真实可靠,且不得以挂靠方式、相互串通方式、借用其他单位资质方式或其他方式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严格按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投标人所投钢筋生产商具有与钢筋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经销商证明材料,产品质量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提供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且通过资格及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最高的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直接确定为最后报价最低者办法确定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其他投标人不作为成交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招标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型号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核心产品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招标会员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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