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郑东新区城市运营管理 2025-2026年生产用车(作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城市运营管理 2025-2026年生产用车(作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 项目编号:HNRS20250701;
2.3招标范围:本项目郑州市郑东新区城市运营管理 生产用车(作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包含现有在用生产用车及后续新增生产用车(作业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招标需求”);
2.4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有效的汽车维修二类及以上资格,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或《汽车维修许可证》。
3.2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06月01日以来至少具有一项类似本项目车辆维修服务业绩。
注:①类似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人民币30万元的类似本项目车辆维修服务业绩(如合同不显示具体金额的,需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③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并提供查询网页打印页,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4.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相关信息)。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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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hnzb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