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年“桦加沙”台风受损防波堤坍塌隐患抢修加固。
2.2 建设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海门镇
2.3 项目简介:
2025年第18号超强台风“桦加沙”对粤东海域产生了较大影响,台风登陆后,华能海门电厂组织开展了港口基础设施灾后检查工作,电厂海域受台风经过外围连续风浪和涌浪冲击,发现南防波堤内侧3块栅栏板滑落缺失,栅栏板下方堤心块石大面积掏空,为避免受损扩大造成堤身坍塌,亟需对南防波堤内侧栅栏板进行紧急修复,另台风还造成南防波堤、东北防波堤和煤码头北护岸局部20吨扭王字块失稳滑落缺失等损失。
2.4 招标范围:
对南防波堤内侧3块栅栏板进行修复和补装20吨扭王块石139件对防波堤与护岸扭王字块缺失稀疏部位进行加固(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包干,不予调整,相关风险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2.5 服务期:120天(自项目开工之日起算,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应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作任务。
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进行安全、质量评审,评审不合格招标人可提前解除合同。若投标人中标后未在约定的开工时间开工或经招标人评审未能履行合同的义务,招标人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所发生的费用从投标人的合同价款中扣除,并要求投标人赔偿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
2.6 标段划分:广东公司海门电厂2025年“桦加沙”台风受损防波堤坍塌隐患抢修加固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有效的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
(1)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海港防波堤工程施工或海港加固工程施工业绩,需附合同业绩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作内容页、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需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3)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4)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工专业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4 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期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等相关文件);(2)具备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或水工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7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按照特别严重不良行为列入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并根据违背诚信原则造成的后果,依法追究投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03月03日09时00分起至2026年03月13日24时00分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开通供应商会员事宜,审核通过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完成招标文件的
购买!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流程请联系 010-68818478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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