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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源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集中采购(南漳、老河口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6-04-22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    作者:dlztb    浏览:0    
核心提示:湖北能源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集中采购(南漳、老河口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261100110236)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湖北能源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集中采购(南漳、老河口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261100110236)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襄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湖北能源风力发电机组和塔筒设备集中采购(南漳、老河口项目)项目已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业主的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项目业主分别为湖北能源集团汉清新能源 、湖北能源集团老河口三涧山光伏发电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将南漳、老河口2个项目打捆进行采购,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2.1湖北能源集团南漳清河50MW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南漳项目”)

2.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清河管理区境内,场址中心距南漳县直线距离约10km,场址地貌类型属丘陵垄岗地貌。场区临近G4213麻安高速及国道G346,场区内及周边路网较为发达,大件运输条件较好。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37.5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得低于37.5MW,且不得高于38.92MW,即允许超装后限功率至37.5MW运行),采用7台套单机容量为5.0MW(含)~6.25MW(含)、叶轮直径不低于200米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本项目机型可以混排,混排机型数量不得超过两种),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筒规格为170米钢混塔架塔筒)、预应力锚索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升降机(爬梯导向式)及滑轨设备、塔筒机舱照明系统、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钢混塔架塔筒状态监测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租赁形式)、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应力钢绞线(含锚具)的设备及其运输、接卸、安装、试验等;塔筒、叶片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2.1.3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第一批次: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不少于2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6年8月31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4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6年9月10日前完成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项目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交货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湖北能源集团南漳清河50MW风力发电项目现场项目业主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项目业主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项目业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2.1.4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场内、外道路改造分界点为:南漳东高速出口,包含收费站闸机;投标人负责设备出厂至分界点(包含收费站闸机)的改造,具体分界点按照后续批准的道路方案由项目业主现场指定。投标人负责的范围内,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和恢复、桥梁加固、因高速路出口狭窄导致运输车辆无法通过而采取的措施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径、路况,调整运输车辆的选择,并进行详细物流路勘,形成路勘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路勘报告中需提供对拟改造道路(项目业主负责的道路范围)的参数,若投标人在提供路勘报告后变更道路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所在地高速出口至风机机位的进场道路满足投标人路勘报告中相关条件,但实际运输时无法满足风机大部件运输,则投标人负责无条件调整高速出口至风机机位的进场道路以满足运输要求。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风资源分析、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机组噪声评估报告、光影评估报告、净空影响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4)塔筒及锚索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初步设计审查为准。

(5)投标人应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由于现场运输条件限制,投标人须考虑主机分解运输,其产生额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获批后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应为国产自主可控品牌,涉及到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应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https:// /aqkkcp/cpgg/)。

2.2湖北能源集团老河口70MW风力发电项目(以下简称“老河口项目”)

2.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北省襄阳市老河口市薛集镇、孟楼镇、竹林桥镇、张集镇。场区临近G70福银高速,另有部分乡道可通入风电场内,场区内及周边路网较为发达,大件运输条件较好,对外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2.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采购范围为总装机容量70MW(投标人投标容量不允许上下浮动),采用14台套单机容量为5.0MW、叶轮直径不低于200米的陆上风力发电机组(仅允许投标一种机型),包含但不限于:风力发电机组、配套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塔筒规格为160米钢混塔架塔筒)、预应力锚索组合件、法兰、塔筒上段与机舱连接传统法兰、塔筒内结构件及连接螺栓、塔内升降机(爬梯导向式)及滑轨设备、塔筒机舱照明系统、机舱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与塔筒连接螺栓,塔筒内的主控柜和机组与主控柜之间的电线、电缆、光缆、尾纤及尾纤盒、桥架,风机计算机监控系统、风机辅助控制系统、钢混塔架塔筒状态监测系统、能量管理系统、塔筒设备运输服务及保险、防雷接地装置、专用吊具(租赁形式)、拉伸器、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质保期的易耗品等及配套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预应力钢绞线(含锚具)的设备及其运输、接卸、安装、试验等;塔筒、叶片全过程驻厂监造,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的设计、制造、试验、包装、发运及交货、现场开箱检查、指导安装、调试、现场试验、试运行、验收、技术文件的编制和提交、运行人员的培训及质保期内的维修和保养等)。

2.2.3交货要求

交货批次和进度

第一批次:2026年8月30日前完成不少于4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二批次:2026年9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8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三批次:2026年10月30日前累计完成不少于12台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第四批次:2026年11月20日前完成所有风力发电机组、塔筒设备到货。

项目业主有权根据项目实际进度情况调整供货时间,投标人不得据此要求调整合同价格(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业主通知为准)。

交货

交货条件:车板交货,即投标人负责将货物运抵湖北能源集团老河口70MW风力发电项目现场项目业主指定机位点车板交货,并承担将货物交付给项目业主前的所有手续、费用和风险,由项目业主或其指定的施工单位从投标人的车板上卸货。

2.2.4其他要求和说明

(1)本项目场内、外道路改造分界点为:福银高速老河口高速出口,包含收费站闸机;投标人负责设备出厂至分界点(包含收费站闸机)的改造,具体分界点按照后续批准的道路方案由项目业主现场指定。投标人负责的范围内,为满足本次招标所购设备运输所发生的道路改造和恢复、桥梁加固、因高速路出口狭窄导致运输车辆无法通过而采取的措施等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运输路径、路况,调整运输车辆的选择,并进行详细物流路勘,形成路勘报告,该报告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路勘报告中需提供对拟改造道路(项目业主负责的道路范围)的参数,若投标人在提供路勘报告后变更道路改造标准,所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若项目业主提供的项目所在地高速出口至风机机位的进场道路满足投标人路勘报告中相关条件,但实际运输时无法满足风机大部件运输,则投标人负责无条件调整高速出口至风机机位的进场道路以满足运输要求。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机型开展风资源分析、风机载荷论证、风机布置方案(方案应充分考虑项目地质条件、项目建设条件以及周边相关因素影响)、机组噪声评估报告、光影评估报告、净空影响等工作,并出具报告,以上工作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投标人必须参与本项目对质保期风机保证发电量的考核。

(4)塔筒及锚索组合件具体设计及技术要求由投标人确定,最终以初步设计审查为准。

(5)投标人应提前编制设备运输方案,该方案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设备运输方案需经过项目业主审批后方可实施,由于现场运输条件限制,投标人须考虑主机分解运输,其产生额外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获批后的设备运输方案的实施工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投标人提供的各类信息系统、网络设备、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应为国产自主可控品牌,涉及到CPU、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础软硬件应满足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安全可靠测评结果(https:// /aqkkcp/cpgg/)。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以下要求须同时具备)

1)须具备投标机型或者同平台风力发电机组并网运行业绩(同平台标准:技术路线必须相同,单机容量为5.0MW)(注:须附相应供货合同和业主出具的投运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单机容量等关键信息);

2)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5.0M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运行业绩不少于100台套且均已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注: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充分反映供货合同双方名称及签章、设备名称、规格、投运时间以及通过240小时试运行证明等关键内容)。

(3)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其他要求:投标人投标机型(不限制轮毂中心高度)应具有国际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认证证书。

3.1.2本项目塔筒设备制造允许分包,其分包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如有多家分包人,则各分包人均应满足资质要求和信誉要求,其中至少一家分包人必须满足业绩要求);若未分包,则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00台套160米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钢混塔架塔筒设备的销售业绩(注:须附相应供货合同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数量以及塔筒的型式、高度等关键内容)。

(3)信誉要求:未处于 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投标标段的要求:本次招标将南漳、老河口2个项目打捆进行采购,仅划分为一个标段。

四、
未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的在 招标会员 区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手 机:18811547188
联系人:李杨
QQ:1211306049
微信:Li18811547188
邮箱:1211306049@qq.com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及商务信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
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
编辑:ct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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