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全厂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标识标牌采购招标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企业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薛埠镇泉江村委大帝庙村88号,毗邻国家试验示范项目。
2.2 规模: 江苏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为增强常州地区电源支撑能力,满足地区负荷增长的需求,缓解电网调峰困难问题,利用金坛丰富盐穴资源建设 2 套发电出力 350MW 的压缩空气储能机组,空气压缩时长 8h,额定功率发电时长 4h。
2.3 建设工期: 2026年6月30日前具备试运行条件。
2.4 标段划分:本标段为 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全厂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标识标牌。
2.5 本次 招标 采 购 设 备 的 名 称 、 数 量、 技 术 规 格 :华能江苏公司金坛综合能源利用项目2×350MW盐穴压缩空气储能发电工程全厂安全标准化建设及标识标牌,包括但不限于 厂 所有生产现场、办公区域、施工区域内的储罐、静设备、转动设备、管道、安全标志、EHS标识、应急响应、消防设施、地面喷涂、油漆喷涂、各类标牌等全场标识供货及安装工作(安装过程产生的一切人工及施工机械费用由投标方承担)。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卷技术规范。
2.6 交 货 地 点: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本项目建设现场指定交货地(车板交货)。
2.7 交 货 期: 合同签订后5天内投标方应完成方案、施工图纸、视觉图纸设计,合同签订后10天 开始供货,90天内供货结束,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标志标牌的供货合同业绩(单份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内容、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材料,每项业绩至少提供一张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项目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其他要求:无。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05月15日至2026-05-22 23:59(北京时间)。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供应商会员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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