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农业发展(沈阳) 2025年新接收资产年度框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公开比质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 2025年新接收资产年度框架测绘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kbz2025052600014) 已具备采购条件,经 融通农业发展(沈阳) 批准, 现对本项目实施公开采购活动,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竞争。
1.2 采购方法
公开比质比价
2.采购内容和范围
包名称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
2025年新接收资产年度框架测绘服务 | 测绘服务 | 1 | 项 |
项目服务期为: 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期(首批需测绘的99个坐落需1个月内完成,并提交相应成果,即地块边界测绘数据成果、图件成果,核实、提供土地三区三线规划情况、二调、三调数据) 。
服务地点位于: 辽宁、吉林、内蒙古(采购人指定地点) 。
服务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如下: 达到国家有关标准、规范和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技术要求及采购人要求 。
其他: (1)项目内容:为拟移交资产的边界四至测绘、搜集整理“土地二、三调”及“三区三线”等规划情况,首批需测绘的坐落共99个,合计面积12271亩(其中辽宁83个坐落,10246亩;吉林13个坐落,1262亩;内蒙古3个坐落,763亩;大于100亩的36个坐落,9911亩;50-100亩的18个坐落,1313亩;50亩以下的45个坐落,1047亩)。详见第五章服务需求。
(2)成交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人数量1名。
(3)最高限价:单价49.5元/亩(单个坐落面积小于100亩的按100亩计算,最终以实际测绘情况结算)。供应商单价报价高于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最终根据实际发生进行结算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备完成该项目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提供类似测绘业绩证明(合同或其他业绩证明);
(3)税务记录正常,征信良好,供应商在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
(4)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因测绘资质受政策调整等原因未能办理延期的,需提供相关通知文件或官方网站资质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方可认定有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应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本项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成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 3.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3.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