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乃县红旗25万千瓦及黑山7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工程施工
(第一标段:红旗)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乃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吉木乃县红旗25万千瓦及黑山7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工程施工
(第一标段:红旗) (招标
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和计划工期
项目行业分类: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 吉木乃县红旗风电场25万千瓦风电项目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吉木
乃县城东北部,风电场距离吉木乃城公路里程约35km,距阿勒泰市公路里程约210km,距乌鲁木齐市
公路里程约720km。场址西侧临近G219国道,南部临近S319省道,另有多条简易道路贯穿场区,对外
交通条件较为便利。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工程包括 吉木乃县红旗风电场2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
工程,包含施工、车辆、服务、场地恢复(取得林草部门及政府部门100%验收证明),内容如下:
本项目规划设备堆场共计20000㎡,道路总长100m,宽8m,工作内容包含场地平整、碎石面层铺筑施
工、局部硬化施工、堆场围栏防护等施工内容,承包方必须配套2套塔筒运输车,2台200吨起重机、1
辆装载机及各类机械车辆的驾驶人员。 堆场施工时需进行表层清理,场地平整,具有一定的排水坡
度(≥2‰),就近取土和弃土。场平和道路铺设200mm戈壁料或砾石土,满足塔筒等大件车辆的运输
和堆放条件。施工结束后经建设单位、监理、设备厂家验收合格,确保大件运输车辆及塔筒等设备堆
放不受影响。具体施工工程量由投标单位自行现场勘察(地质、测量标高),核算工程量,后续发生
不在变更,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承担。 待现场施工完毕后,投标单位进行场地及林草恢复,恢复至
原始地貌,并取得林草部门及政府部门100%验收证明。且不得对业主单位造成影响。
标段划分:
吉木乃县红旗25万千瓦及黑山7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工程施工采购划分为
两个个标段,分别为:
吉木乃县红旗25万千瓦及黑山7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工程施工(第一标
段:红旗);
吉木乃县红旗25万千瓦及黑山7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工程施工(第二标
段:黑山)。
授标原则:投标人必须两个标段同时投标,每个标段单独评标,分别授予各标段综合评分第一名
的投标人,一家投标单位可以中多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吉木乃县红旗25万千瓦及黑山75万千瓦风电项目建设堆场及二次倒运工程施
工(第一标段:红旗)。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工期:合同签署后,根据甲方通知,自进场后,总工期10日历天完成堆场建设内容,并通过
验收;二次倒运服务周期90日历天。
具体工期安排和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公
司;投标人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处于有效期内。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
财务要求: 具有近三年(2022-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
-
同类工程经验(业绩)要求:
提供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前)(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项目工程业绩。投标
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为合同关键页(合同封面、签署页、合同范围页)面复印件及能证明
投标人合同履约情况的相关证明文件(质量回访记录、完/竣工证明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
文件)。业绩属于境外承包工程需提供驻外使领馆经商部门出具的工程真实性说明文件。
-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 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 限制投标的
范围及期限内。 -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注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具有有效期
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注:投标人应慎重安排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的人员担任项目经理,确认相应人选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
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除合同条款约定的情形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经理原则上
不允许更换;合同签订前发现相应人选不满足资格要求或不能按要求到岗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没收
投标保证金,并对可能造成的损害要求赔偿。
(2)技术负责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注册说明:两个或两个以上普通会员可组成联合体参与投
标,由牵头方以联合体的名义登录 ECP 提交联合体会员注册申请,经-供应
商服务大厅审核通过后成为联合体会员。
(2)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ISO14000、ISO45000系列或同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体系认证。
(3)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款。